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时间:2022-03-22
来源:桦南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萌
录入:李萌
审核:杜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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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司法解释
依法严惩药品生产“黑作坊” 坚决守护百姓用药安全
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于2022年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5次会议、2022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3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