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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时间:2022-03-22

来源:桦南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萌

录入:李萌

审核:杜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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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司法解释

依法严惩药品生产“黑作坊” 坚决守护百姓用药安全

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于2022年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5次会议、2022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3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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