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人民检察院为万亩草场重塑“屏障”
时间:2025-09-16
来源:桦南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杜文静
编辑:辛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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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栗颖
“这个案子办了快2年了,被破坏的草场围栏终于被修复了,上次来的时候还只是违建物被拆了……”桦南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欣喜地介绍着,语气中难掩激动。
草场之殇:生态警报拉响
时间回溯至2023年9月,桦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桦南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称县林草局)对辖区5块草场违法放牧怠于履行监管职责,1.5万余亩的围栏封育草场不同程度遭受破坏,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通过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调查,县域内向阳山水库、共和水库、金沙乡工农村、孟家岗铁岭村、闫家镇公心集村等5块围栏封育草场均遭到不同程度被破坏,草场内有成群牛羊在放牧,围栏多处破损、警示牌已倒,草场内有羊圈、牛圈、板房、窝棚等违规建筑600余平,生态环境急需修复。
检察建议:开启修复序章
面对草场严峻现状,该院迅速行动,在立案后向县林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明确指出问题所在,并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对已毁坏禁牧草场围栏进行修复,清除禁牧草场内圈养设施,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境内围栏封育禁牧草场违法放牧问题进行综合治理,防止草原沙化。县林草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响应,于同年11月书面回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相继查处张某破坏草原行政案件5起,查处违法行为人5人,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整改通知,违法行为人立行立改,全部拆除在草原内搭建的羊舍等违法构筑物。同时,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补偿程序,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签订赔偿协议等工作。按照整改计划书于2024年 7 月15 日之前将围栏修复完毕。
履职困境:修复之路受阻
修复之路并非一帆风顺。2024年 7月17日,检察建议回复、计划书均已期满,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们再次勘查草场时发现,违建物虽已清除,但围栏修复却停滞不前。县林草局给出的理由是围栏修复专项资金审批流程长、涉及部门多,协调困难重重。面对这一困境,该院没有退缩,多次与县林草局、县政府沟通协调,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但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以诉促改:围栏终得修复
在沟通协调无果的情况下,2025年4月,该院依法向佳木斯市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县林草局依法履职,修复草场被破坏围栏,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法院于2025年5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们收到了好消息,草场修复专项资金批下来了!县林草局在收到专项资金后,历时61天,终于为这1.5万余亩被破坏的草场搭建了3.6万余延长米的围栏设施。8月7日,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与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勘验,确定县林草局已依法履行职责后,向法院提交了《关于建议终结诉讼的函》等材料。8月13日,法院制发《行政裁定书》,裁定终结诉讼。至此,这起历时近2年的公益诉讼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万亩草场得修复,法障固青展新颜。这起万亩草场公益诉讼案,是检察机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底色的有力见证。下一步,桦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为大美桦南建设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