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桦南检察:以案件管理“全链条” 赋能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时间:2025-09-10

来源:桦南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新悦

编辑:辛晓娜

录入:辛晓娜

审核:栗颖

【字体:  

案件管理部门是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办案、提升案件质效的“枢纽”,是检察机关对外服务、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也是律师、公安、法院等相关主体的“重要纽带”。桦南县人民检察院紧扣检察工作全局,以“规范管理、提质增效、服务保障”为核心,聚焦“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项工作职责,全面履行案件受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数据研判、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构建检察管理全流程、各环节一体化大格局,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锚定职能定位,抓实核心业务,筑牢案件管理“全链条”

 

一是严守案件“入口关”,确保受理规范高效。依托“政法协同办案平台”,构建“专人审查+系统校验”双重审核机制,针对侦查机关、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重点核查管辖权、犯罪嫌疑人身份、涉案财物随案移送情况、法律文书完整性等关键要素。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录入检察业务系统;不符合的,第一时间沟通补正,坚决杜绝“问题案件”流入后续办案环节。二是紧盯流程“关键处”,力促办案依法依规。持续推行“全程监控+动态预警”,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办理期限、文书制作、案卡填录、涉案财物处理等重点环节开展常态化监控。针对发现的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区分情形采取口头提醒、书面通知、督促整改等措施,确保问题早发现、早纠治。三是守好质量“生命线”,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明确评查标准、范围与流程,采用“随机+专项+重点”相结合的评查方式,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质量评查,重点聚焦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改变定性等关键案件,按照评查计划,今年评查完毕的案件,已经形成评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办案部门督促整改,推动“质量意识”深植办案全程。

聚焦服务保障,优化履职效能,构建司法协作“良性态”

 

一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升检律协作质效。认真落实最高检提出的“真正把律师当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真诚尊重、真心支持”的具体要求,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线上依托“律师互联网阅卷平台”,实现律师阅卷申请、材料提交、阅卷预约“全程网办”;指定专人每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及时查看申请信息,及时作出反馈处理,线下设立专门阅卷室,提供电子卷宗刻录、复印等服务,及时回应律师会见、程序查询等诉求。2025年接待律师来访33人次,办理阅卷33件次,检律良性互动氛围持续浓厚。二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确保处置依法透明。全流程闭环管理,配置专门涉案财务管理室,安装监控系统,防盗门防盗窗,配备报警设备,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一案一核对,一物一登记,入库有凭证,出库走手续。一案一清零”流程,严守“接收-保管-移送-处置”全流程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依托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对财物入库、出库、扣押、返还等环节实行“双人核对、全程留痕”,同时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避免涉案财物超期处置现象,定期与办案部门核对财物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拓宽监督维度,聚焦争议化解,双员协同履职“聚民智”

 

一是健全多元选任机制,夯实监督根基。为两类人员履职提供保障根据《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选聘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并具备一定专业、经验的社会人士,参加我院组织召开的听证会。已选聘的听证员33名,其中既有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也有社区网格员、群众代表等基层工作者,涵盖法律、教育、医疗、企业等多个领域,兼顾法律素养与民意代表性。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听证需求,抽选具有专业素养的听证人员进行听证,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意见。二是规范流程精细管理,提升参与实效。明确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监督流程,将“提请监督-案情告知-现场参与-意见反馈”全流程予以标准化。在案情告知阶段,提前为监督员提供详细案情资料;提请监督环节,确保监督渠道畅通;在现场参与时保障充分发言;在意见反馈阶段,要求办案部门将意见随案入卷,对不采纳意见必须书面说明理由,切实提升监督影响力;推行“一案一邀请”听证制度,在听证前3日,将案件材料送达听证员,告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听证焦点;听证过程中,充分保障其提问、质证、发表意见的权利;听证结束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实现听证员从“听得懂”到“说得上”再到“有反馈”的全程深度参与,提升听证公信力。三是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彰显监督效能。一年来,我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等关键环节监督,累计参与监督案件达37件。精心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封育草场围栏的修复,管网破损致污水溢流的治理等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活动,通过监督员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有效促进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提升司法公信力。通过双员协同履职,有效化解矛盾争议,切实将群众智慧融入检察实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版权所有:桦南县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54400